热烈祝贺日发精机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
发布时间:2011-12-30
来源:本报记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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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2011年12月28日,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、浙江省财政厅、浙江省国家税务局、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发文通知(浙科发高[2011]263号),我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,有效期为3年。